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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5移植者染愛滋 何大一︰待觀察
Sept. 8, 2011, 4:06 p.m.

〔駐美特派員曹郁芬/華府—紐約六日電話採訪〕世界知名的抗愛滋病醫療權威何大一博士(見圖,資料照,記者王昶閔攝)接受本報獨家專訪時表示,台灣五名器官移植者即使目前被診斷出愛滋病毒的陽性反應,也不代表病患一定感染愛滋病,還需要三至六個月的觀察期才能定論。他也否認他所發明的愛滋病新藥TMB355是這五名病患的救星。

何大一目前是美國「艾朗戴蒙愛滋研究中心」主任,他明天將出席在花蓮慈濟醫院舉辦的第五屆幹細胞及再生醫療國際研討會。

否認新藥TMB355 是5人救星

以下是專訪摘要︰

問︰台灣有媒體報導,您研發的新愛滋病藥物 TMB355已經進入臨床實驗階段,可能成為這五名器官受贈者的救命仙丹,您可以說明一下嗎?

答:TMB355是一種免疫球蛋白(抗體),如果在器官移植幾個鐘頭內,就發現捐贈者是愛滋病帶原者,TMB355會更有效,因為TMB355可以阻止病毒進入人體細胞內,但五名器官移植者都是在手術三十六至四十八小時後才確知器官來自愛滋病帶原者,TMB355對他們沒有太大的療效。我是發明TMB355的原創者,在利益衝突情況下,我沒有建議台灣醫院或衛生署使用TMB355。

問︰目前斷定這五名病患感染愛滋病還言之過早?需要多久才能確定?

答︰是的。這是非常罕見的例子,沒有太多資料可供參考,但一般被感染愛滋病應該在四十八小時內展開治療,且需要持續二十八天,這五人情況特殊,可能要連續治療三個月至六個月。

對於心臟、腎臟和肝臟的三位受贈者來說,真正影響他們生命健康的是移植手術是否成功,以及其他疾病可能引起的併發症,愛滋病在今天是可以用藥物控制的,反而不是致命關鍵。

問︰您認為愛滋病患者可以捐贈器官嗎?

答︰我認為應禁止愛滋病患者捐贈器官,因為愛滋病仍是一種可以致死的病毒。但我觀察到台灣各界這次對愛滋病有過度的反應,愛滋病只會透過親密的性行為或是血液傳輸而傳染,並不像SARS一樣容易感染。

美國在八○年代也經過對愛滋病無知而過度恐懼的階段,但現在大家態度已較成熟,像籃球明星「魔術強森」從公開承認感染愛滋病到今年十一月,都要滿二十年了。大家應了解,現代醫藥對愛滋病已能做有效控制。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1/new/sep/8/today-life11.htm